依據觀光署「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」第11條 第1項規定:「符合第4條至第8條或第10條規定之候選對 象,得於表揚活動公告受理期間,經由其服務單位、相關 觀光主管機關、觀光機構、團體、法人、個人之推薦參選」。
本案自旨揭日起受理網路報名,符合上開辦法第4條至第8條之受推薦者候選對象參加,並應有111至113年度之 具體事蹟。受推薦者可至報名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 ttga.com.tw/)辦理報名(惟逾期不予受理),倘若有後 續補件資料或任何報名上之疑問,可洽詢本案受委託廠商興展創意數位有限公司(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118號6樓,電 話:02-23928599分機2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