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公告「新竹縣海岸風景特定區」等級及經營管理範圍,如附圖。 依據: 「發展觀光條例」第10條第1項暨「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」第5條第1項。 公告事項: 一、 「新竹縣海岸風景特定區」業經交通部114年10月21日交授觀景字第1144001826號函同意核定為「縣(市)級風景特定區」。 二、 前項「新竹縣海岸風景特定區」經營管理範圍,面積約1,078.2公頃,範圍界如附圖說明。
主旨: 公告「新竹縣海岸風景特定區」等級及經營管理範圍,如附圖。
依據: 「發展觀光條例」第10條第1項暨「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」第5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: 一、 「新竹縣海岸風景特定區」業經交通部114年10月21日交授觀景字第1144001826號函同意核定為「縣(市)級風景特定區」。
二、 前項「新竹縣海岸風景特定區」經營管理範圍,面積約1,078.2公頃,範圍界如附圖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