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交通部觀光局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部分規定,名稱並修正為「交通部觀光署受 理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附件為「交通部觀光署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部分規定、總說明及對照表、全文等。
修正「交通部觀光局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部分規定,名稱並修正為「交通部觀光署受 理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附件為「交通部觀光署受理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案件審查小組設置要點」部分規定、總說明及對照表、全文等。